新常态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研究
摘要
关键词
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新常态;对策研究
正文
1 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概述
我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是“一案三制”,其中“一案”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了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演练等工作,“三制”为环境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按照责任主体不同,可分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地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等[1-2]。我国环境应急管理法制体系包含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保护综合法和单行法、环境行政法规、环境部门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应急管理体制是指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避免、减少和减缓突发事件造成的环境危害,消除其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建立起来的以政府为核心,其他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有机体系。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我国环境组织指挥体系由国家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地方层面组织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组成[3]。
2 我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应急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在体制建设上,独立的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并未能全面覆盖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得不到落实,难以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运转枢纽作用,难以适应当前环境应急管理面临的日益复杂的新形势和新要求[4]。在机制建设上,企事业单位与相关部门和政府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时的衔接不够畅通;突发事件协同处置时,往往难以在短时间内快速完成信息、人员、资源等的调配;企业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在日常监管中不够深入,导致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不足,亟须建立规范、协调、有序、长效的日常应急管理机制。
2.2 应急队伍力量薄弱
应急队伍力量包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化救援队伍,普遍存在救援能力和水平不足、装备数量缺乏、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同时,专业环境应急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培训演练强度与真实性不够,与实战需要存在一定差距。联动能力较差,现场处置能力亟待增强;快速拉动和协同能力较差,社会应急力量组织薄弱,难以有效应对较大规模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2.3 监测预警能力亟待加强
一是监测预警缺乏完备的运转体系,虽然有应急监测预案、应急监测技术规范,但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各方力量往往依靠临时调配、临场发挥,难以及时到位、协调开展,从而影响了应急监测时效性。二是监测预警能力有待提高,应急监测人员平时从事的都是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等常规工作,很少有参与较大规模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经验,监测人员的应急培训大多处于应急理论知识方面,应急演练监测也流于形式,缺乏相应的系统培训和锻炼,无法发挥出应急监测的实效。当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监测人员缺乏先进的快速检测仪器,很难满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要求。
2.4 应急保障能力不足
一是资金保障能力严重不足;二是物资装备保障能力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救援装备数量不足、配置不合理、技术不够先进、机动性较差,应急物资装备的补充、更新、轮换、调运等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应急资源难以高效快速整合、调动;三是缺少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
3 新常态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思路
3.1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预防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往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表明地方各级政府在环境应急管理中普遍存在“重处置、轻预防”的问题。新常态下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应坚持以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防患于未然。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定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环境应急管理准入和企业退出机制,把环境风险防范作为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六类设施安全风险专项排查,以涉及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加强重点环境风险区域(化工园区)、重要环境敏感点(饮用水源地等)及其周边区域的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改;三是推行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源动态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3.2 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成立环境应急管理专职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大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健全监测预警网络,优化升级环境风险预警系统,不断完善风险信息来源,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微站点等新技术,提升预警响应能力,规范预警响应措施。不断提升应急监测能力,结合区域环境风险源特点,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监测预案。开展应急监测硬件标准化建设,装备便携式挥发性气体检测仪、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等应急监测设备。加强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建立专业的应急监测、救援队伍,完善应急专家库。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方法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定期开展较大规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
3.3 提升环境应急保障水平
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实行预案的动态管理,各级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指导和督查企事业单位尤其是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或修订重大风险区域(化工园区、重点流域、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推进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建立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加强环境应急物资保障,开展环境应急物资摸底调查和定期点检,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立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实现应急物资动态管理。
3.4 加强事后管理体系建设
开展环境应急过程评估,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地调查、分析、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开展环境损害评估,为突发环境事件定级、事件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工作提供依据,从根本上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突出问题。实施环境污染修复与跟踪监测,进行突发环境事件等级认定与责任追究,追究和落实企业防范和处置环境事件的主体责任。
4 结语
本文在充分调研分析我国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现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基础上,提出从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提升环境应急保障水平、加强事后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本文的研究对于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全社会对环境风险的认识,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推动新常态下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虢清伟,邴永鑫,陈思莉,等.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演变态势、应对经验及防控建议[J].环境工程学报,2021,15(7):2223-2232.
[2]黄小武.环境应急管理[M].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11.
[3]曹振奇,袁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完善对策[J].黑龙江环境通报,2021,34(3):34-35.
[4]张静.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研究—以包头市生态环境部门为例[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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