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代企业制度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
摘要
关键词
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探析
正文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企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的步伐不断加快,这给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无论是管理上还是工作上,都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障碍,因此,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明确监管的目标,理清现代企业制度与纪检监察工作之间的监督关系,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找出工作的重点,只有如此,才能在国企向现代化企业制度转型的进程中,真正发挥作用[1- 2]。
二、在新时期下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制面临问题与情况。
纪检监察工作又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是企业树立党风,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工作在企业的发展史上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党风建设,提高了纪律。但是,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特别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后,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能力、机构设置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这对推进国有企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2.1国企纪检干部的素质与素质亟待提高
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水平、能力,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仅要具备基本的政治理论知识,而且要对当前的经济、文化、生活、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从这一点上看,纪检监察工作是一种政治性、政治性、业务性的综合性工作。同时,从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内容看,培训内容过多地集中在纪检监察领域专业知识的考查上,这种应试培训毫无意义,与国企发展脱节的纪检监察培训与考核,也是毫无意义的[3]。
2.2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权限和机构设置有待完善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具有与其他监督工作组织不同的特点,其在实际工作中具有一定的权限,但却没有明确的权力设置标准,造成了实际操作中的一些混乱。权力设置上的缺陷也导致了纪检监察工作无法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权力界定不清、设置不清,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人员因权限限制,执法手段得不到充分发挥,始终处于被动地位,难以参与国有企业的发展。
一些国有企业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使纪检监察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由于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的落后,纪检监察工作成为纯粹的执法执纪部门,与经济审计、合同审查等都没有任何关系,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对于国企的发展并不能起到很大的作用,不利于国企未来的发展。
2.3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有待创新
在新的形势下,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国企要进行深化改革,在此期间,会出现很多新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纪检监察工作去解决,同时,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方法也要有所改进与创新,让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方式体系更加符合国有企业的现代化发展。然而,部分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并未进行改革,导致纪检监察工作与国有企业内部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不畅,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纪委不仅要做好工作安排,还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纪检监察工作应主动与时代相适应,将自身的工作与现代企业的新制度、现代的信息化技术相结合,运用各种网络技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拓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载体与领域,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在现代国有企业发展的进程中持续发挥作用,不断促进国有企业的整体发展。
三、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纪律检查的措施
3.1加大监察力度
国有企业经济与国有企业经济有共同之处,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并能确保国有资产价值不变。从目前的经济形势看,市场经济仍在发展之中,加上市场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加强监督与处罚,以公司的发展为中心,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自觉履行职责,把重点放在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上,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做好督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
3.2提高人员的素质
在企业监管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执行党纪政纪规定的主体,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滥用职权,坚持实事求是,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做到公私分明,树立正确的理念,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最大保障。要站在全局和长远的角度,搞好监管。对于企业而言,更应注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将违法行为降到最低,让员工树立纯实干的观念,杜绝腐败。
3.3坚持改革创新
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企业唯一的监管机构,应根据企业的发展趋势,强化自身的创新意识,把权力运行的重心放在长期的监督工作上,做好相关的纪检监察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符合企业资产管理制度的发展,强化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按照规定,首先是在案件的查处方面,要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它们的特点和规律,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改进办案方法,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大案的审查力度。其次,将其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动态监控,在完善的监督体系中形成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整体协作优势,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形成步调协同、手段互补、信息资源共享的整体合力。
4结束语
现在,随着国企逐步向现代企业转型,纪检监察部门也要进行体制改革,在这样的情况下,纪检监察部门必须适应新时代的变化,进行工作和结构的改革,对企业来说,必须将纪检监察部门视为企业的核心建设,并给予高度的重视,这是保证企业长期发展的根本保障,唯有将企业的实际情况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不断地创新,积极进取,才能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强.浅谈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J].大观周刊,2012,(48).
[2]王鹏.论现代企业制度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J].现代商贸工业,2010,22(20).
[3]覃永升.探讨国有企业中纪检监察的相关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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