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生态安全的县域生态文明规划建设探讨

期刊: 环球科学 2023年第16期 DOI: PDF下载

苏亮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韶关 512000

摘要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类在认识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社会制度与行为方式,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状态。生态安全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重要的目标要素之一,也是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中重要的基础性保障要素。基于生态安全视角,针对我国县域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县域生态安全空间格局规划,并提出了相应的规划对策建议。以期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撑,促进我国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我国国土空间格局优化和绿色发展。


关键词

生态安全;规划;生态文明;文明规划

正文


引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会议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艰巨而繁重。我国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的目标。未来,我国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当前,县域作为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空间载体[1]

一、问题研究背景

与国外相比,国内在生态文明理论方面的研究起步比较晚,但已有不少研究成果。我国生态文明理论是在“天人合一”等哲学理念的启发下形成的,是以人与自然相协调为核心,为我们国家的生态城市发展指明了方向。早在一九八四年,马世俊和王如松等人就提出了“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概念,开始了我国对生态城市的研究。20世纪末期至21世纪初期,国家先后召开了一批重要的会议日程和规划,明确提出要根据本国国情,采取可持续的生态城市化道路。在此基础上,我国对生态文明思想的研究已逐步由对外国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承继进入到对其进行积极的探讨。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我国明确指出要转变城市发展的思路,确立城市发展的新观念;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构建“两型”的生态文明社会;而“生态文明”一词则是在2007年度的十七大上首次被正式提及。2012年的十八大报告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提出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新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之中,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和全过程。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体系的构建。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目标及具体举措进行了阐述,对我国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九大中又作出了新的规定:要走生产发展、人民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把美好中国建成小康社会。在此基础上,我国启动了“生态环境保护”试验,并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评估和命名。从2000年起,国家先后在海南、江苏和安徽开展生态省建设,并有多个县级市开展了生态省(市)创建工作。自2017年起,原环境保护部(现在的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全国第一批“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标志着我国的生态文明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2]

二、基于生态安全的县域生态文明规划需坚守的两个思维

一)底线思维——恪守生态保护红线

“底线思维”是指根据客观最小目的需求,追求最高预期的一种主动思考方式。对于维护人类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对坚守的生态安全底线有着清醒的认知和极强的自我意识,这就是底线思维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底线思维在生态文明中的具体表现。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和政府就生态文明的发展作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论述,体现了我国在构建生态文明过程中必须坚持的底线思维。《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意见”)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对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分和控制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意见”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界定,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空间中对生态功能起着特别重要作用、必须严格实行严格的生态功能,是保证和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基本底线和生命线,一般是指承担着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持、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生态功能的重要地区,也是土壤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的地区。生态保护红线是最关键的、最硬的生态限制地带,通过对生态功能重点地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地区的使用管控,实现对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系统功能恶化等问题的有效防治,确保我国生态安全。2020年1月,国家自然资源部印发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双评价”)。在此基础上,以省域“双评价”成果为支撑,开展市级及市级以上的生态功能评估,寻找保障其合理范围的科学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生态保护重点评估成果,对区域内的生态空间进行划分,并对其进行功能极为重要的区域与极脆弱区进行重叠,从而得到市级以上区域内的生态保护红线优先选择区域;在此基础上,对划定的禁区进行了补充,从而确定了市、县一级的初级生态保护区红线;以“自上而下”为主线,以“上下联动”的方式,通过与“土地利用”、“卫星”等数据相融合,对省级生态红线落位结果修正反馈[3]

二)弹性思维——应对多情景多目标要求

生物恢复力是指生物对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基于静态的蓝图式规划所建构的景观生态模式难以应对外部扰动和变化的挑战,难以保持其恢复力。为此,亟需改变城市规划思路,通过弹性化的空间计划方法,在不同场景下重构城市群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群的恢复能力,为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弹性 思维模式具有综合、情境反馈和周期思维的特点,强调灵活性、包容性和可调整性。以城市为例,针对城市区域内不同区域的不同情景(如气候变化、科技进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方式变化等),以韧性思想为指导,突破静态、蓝图式的规划范式,将扰动作用下的生态格局演变融入到统筹的规划进程中,对于支撑市县尺度的生态系统服务的长期、平稳运行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弹性规划是将韧性思想引入到城市生态空间规划中,注重外部扰动对城市体系的作用与结构的作用,预测城市环境中潜在的危险扰动,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弹性规划是一种动态的、目标多元化的、协调的规划。突出针对性、适应性和灵活性,也是一种突出“刚性与韧性”共存的规划战略。

三、基于生态安全的县域生态文明规划建设策略

(一)强化主体地位,加强城镇间管制

伴随着城镇规模的扩大,城乡土地和生态土地逐渐被城镇土地所占用,遏制城镇建设用地无序扩张成为当务之急。2006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将城镇土地分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四个分区,201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更是明确了“优化发展”、“重点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四个分区。通过对县域用地的生态敏感程度的研究,确定县域的生态功能的开发方向,确定县域的发展模式,强化县域的空间控制,提高县域的生态建设的空间效率,使县域的可持续发展。其中,绿地斑块是一种在空间上呈不规则形状的块状绿色空间,其功能受其数量.尺寸和位置等因素的制约。需以“五位一体”为指导,对小城镇进行全面的规划,将小城镇的空间结构进行全面的调整,并在小城镇的空间布局中体现出生态文明的思想[4]

(二)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构建生态安全体系

要大力推进县域小城镇的综合治理,大力推进乡村人居环境的建设。积极推进交通、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城市水生态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和乡村“三线三边”的综合整治,强化村镇与乡村人居环境之间的内部关系挑战,统筹规划,提高乡村居住条件,健全基础设施,逐渐缩短城乡之间的差距。强化自然生态保护,以亚格自然保护区、资源林、水源涵养林等为支撑,构筑以“以生态走廊”为骨干的区域生态安全网络系统

(三)制定生态要素优化策略

基于现有的生态元素的布局,在县域总体布局和空间布局的指导下,划定区域内的各生态元素,并在此范围内划定流域、林地、耕地和园地等生态控制区域。在县域今后的发展中,要以保护其不被破坏为首要目标,使土地、资源在今后的发展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使其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提高其生态功能,使其达到最大限度地改善县域人民的生活质量。在生态因子的优化中,以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和满足中等安全格局的要求为基本原则,按照沿河分布的森林、沿路成网、农田集聚、水资源合理配置的思路。在生态空间的基本尺度上,廊道的宽度至少要在一侧15 m以上;其中,林地斑块最少占地为1.5公顷;坑塘带的最少占地不少于1公顷。对不同类型的生态因素进行详细的优化。

一是改善水域生态环境要素。针对已有河道通道被堵塞的地块,以流域整体水安全模式为基础,通过对综合水安全格局的潜在径流廊道进行解析,并在此基础上,将河道廊道的延续性进行修复。流域内的生态环境要素要保持不变,不能侵占或填埋超过1亩的坑塘,保持河道的连续性。

二是改善森林的生态环境要素。森林的生态要素总量应保持不变。针对目前已被切断的植物缓冲带,在生物安全格局研究中具有显著意义的迁移通道,需修复其两岸的植物缓冲带,确保其延续和完整。在保持生态利益的前提下,严禁对保护区内1.5hm2以上的小块进行占用[5]

三是改善农田和园林的生态环境要素。对高标准农田实行全面保护,严禁占用高标准农田。针对现有农田分布分散、连片程度低的现状农田,经评估确定具有较高连片程度和较高灌溉可达性的农田,在确保各功能区划确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的基础上,优选出连片程度高、灌溉可达性高的备用农田,提高农田品质,推动草莓果园等田间资源的集约使用。

四是改善草地的生态环境要素。现有自然草地类型的村镇,应尽可能保持原有草地的空间格局,如有必要,则可将其改为森林或水域,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结论:

综上所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党对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的重大判断。在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背景下,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县域生态安全角度出发,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问题,提出县域生态安全与生态文明规划建设相关对策建议。

参考文献:

[1]曹其.县域城市生态规划可持续发展案例分析——以L县城为例[J].现代商贸工业,2023,44(20):27-29.

[2]杨楠,杨静.县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设计——以新民市为例[J].价值工程,2023,42(03):34-37.

[3]祁鹏卫,张贤.重庆市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与城镇化耦合协调分析[J].生态经济,2022,38(09):221-227.

[4]尹倩倩.生态文明背景下的盐津县域乡村建设低碳化研究[C]//中国城市规划学会,成都市人民政府.面向高质量发展的空间治理——2021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08城市生态规划).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21:8.

[5]朴佳子,李垣,张铁军.北京昌平兴寿镇: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乡镇域生态要素规划要点[J].北京规划建设,2020,(04):117-123.


...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