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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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 广东省广州市 510000

摘要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涵盖了东亚和东南亚等15个国家和地区。RCEP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规范,反映了知识产权在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本文从RCEP的背景、内容、知识产权章节入手,分析了RCEP体系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及如何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协作机制,以实现区域内知识产权的平衡、包容、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RCEP;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协作,传统资源

正文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简称RCEP)是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于2020年11月15日签署,旨在促进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经济合作。RCEP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参与国家涵盖亚洲十国东盟成员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全部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RCEP的全面生效充分体现了15方支持开放、自由、公平、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和行动,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强劲动力,全面提升东亚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助力地区和全球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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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内容广泛,该协定涵盖了贸易、投资、知识产权、服务业、电子商务等广泛领域,力图促进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和互利共赢。关税和市场准入:RCEP承诺逐步降低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壁垒,以促进成员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这有助于提高商品和服务的流通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多商机。

1.RCEP中关于知识产权的总体概述

RCEP中,有关知识产权的章节共有83个条款和2个附件,是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也是我国迄今已签署自贸协定所纳入的内容最全面的知识产权章节。 RCEP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后,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文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按照RCEP知识产权规则,将为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外观设计、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和商业秘密等提供高水平保护;同时完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打击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的有效衔接;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维权援助;按照RCEP规定推动加入知识产权领域国际条约。

总体来说,RCEP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包含了如下6个方面:

版权保护:RCEP承认并强调对文学、艺术、音乐、影视作品等著作权的保护。成员国需要通过立法或其他措施来确保版权的有效保护,并通过合作和信息交换来打击侵权行为。

商标保护:协定要求成员国建立有效的商标注册制度,以保护商标持有人的权益。同时,商标注册和管理应该透明、高效,并为知识产权持有人提供有效的救济措施。

专利保护:RCEP鼓励成员国加强专利制度的保护,并提供创新和技术转让的激励。该协定还提倡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确保公共利益的平衡,以支持医药领域的可及性和可担负性。

地理标志:RCEP承认地理标志的重要性,鼓励成员国保护地理标志,并确保地理标志的使用不会误导消费者或侵犯其他权利。

数据保护:协定涉及个人数据和商业数据的保护,以保障数字经济的安全和隐私。

争端解决机制:RCEP设立了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允许成员国之间就知识产权问题提起诉讼,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再其他方面,RCEP知识产权章在第10节知识产权执法部分,要求各缔约方应当授权其司法机关或主管机关,在不损害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采取必要措施迅速阻止或防止网络侵权行为,并迫使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并且RCEP知识产权章在第12节透明度部分,规定了各缔约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应遵循的透明度原则和义务,包括公布法律法规、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回应咨询请求等。这有利于促进区域内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实施,有利于利于促进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公开和公正

2.RCEP中关于知识产权的创新观点探究

RCEP协定知识产权章节以“东盟+ 六国”框架和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合作为基础,由东盟和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新西兰、韩国六国提出,反映的主要是亚太地区十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和利益。不同于TPP协议主要以美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准而制定,RCEP协定知识产权章节几乎囊括了所有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总的原则、版权及相关权、商标权、专利权、反不正当竞争与商业秘密保护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与侵权救济。

事实上,再拟定协定具体内容的过程中,针对知识产权领域中涉及的新场景,新问题,也提出了更多的条款。例如针对数字网络环境下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主张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网络环境下的重复侵权、国内授权机构可命令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涉嫌侵权人的具体信息。其次,在商标方面,为驰名商标提供强于普通商标的保护,提出了可注册商标不限于视觉标识。

此外,根据我国等的建议,RCEP中还加入了有关传统文化保护的相关内容。RCEP知识产权章在第4节传统知识/文化和遗传资源部分,规定了各缔约方应当采取的措施,以保护和促进传统知识、传统表现形式和遗传资源的利用和分享。这有利于促进区域内传统文化资源的创新和发展,以及原住民和地方社区的权益。

3.结语

总地来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以知识产权基本原则和目标为主线,阐述了著作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志、专利,以及其他新兴的知识产权,并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兜底保护,以知识产权权利的实施为保障,保证知识产权权利的合法行使,在TRIPs的框架内新增了数字环境下的执法,体现了信息时代的发展与更新,并对欠发达国家和地区给予过渡期和技术援助,改善知识产权管理现状,提高国与国之间合作与磋商的透明度,通过知识产权来提高各国企业的创新竞争力。

 

参考文献:

[1]中国自行车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项课题研究组.全面解读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J]. 中国自行车,2022(5):18-29

[2]华劼.《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知识产权章节评述[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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