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价值共创的城中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多方协同治理与实施路径研究

期刊: 环球科学 DOI: PDF下载

高永胜

1306**********1677

摘要

城中村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其过程中所涉及的海绵城市建设问题关系到整个城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价值共创视角下,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对城中村改造中海绵城市建设的价值共创机制进行构建,并提出多主体参与、信息共享、利益协调、组织结构优化等多方协同治理策略,以实现多主体之间的利益共享与协同治理。以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大涌地区为例,分析其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海绵城市建设的现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议。研究结论可为城中村改造中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提供经验借鉴,从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价值共创;城中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多方协同治理;实施路径

正文

引言: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在这种背景下,海绵城市建设作为解决当前我国城市水问题的有效途径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作为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城中村改造既是政府在解决城中村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引导村民通过更新改造实现产业升级、提升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因此,研究如何构建城中村改造中海绵城市建设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并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多方主体之间的利益共享和协同治理,对于推动城中村改造中海绵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中村改造概述

城中村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使得土地被大量征用,农民失去土地后被赶进城市居住的地方。城中村改造是指政府在一定期限内对城中村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对村庄进行整体或局部改造,使之具备一定的居住、就业、休闲和服务功能,从而逐步提升村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的过程。城中村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村民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因此,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各主体在价值共创过程中的作用,通过不同主体之间的价值共创活动来实现价值最大化[1]

二、海绵城市建设理论

海绵城市是指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通过构建与自然生态系统相适应的雨水管理系统,充分发挥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城市目标。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合理利用自然途径,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环境的破坏,将传统“以排为主”的防洪排涝方式转变为“以渗为主”的雨水管理方式。当前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是构建完善的雨水管理系统,实现对雨水的收集、存储、渗透、净化和利用,达到城市雨洪控制及利用的目的。

三、城中村改造中海绵城市建设的现状分析

1.典型城中村改造案例分析

为进一步了解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对“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整治项目”“广州番禺区沙湾镇大金村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和“重庆市奉节县新民场镇白鹤村综合整治改造项目”3个典型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实地调研后,笔者发现3个项目在改造过程中均面临着来自政府、社会组织和村民等多方面的共同诉求,其中在社会组织方面存在着参与主体不够丰富、角色定位不清晰和协同能力较弱等问题;在村民方面存在着村民参与度不足和政策制定滞后等问题;在政府方面存在着组织协调能力不足和资金投入不合理等问题[2]

2.海绵城市建设的实践与问题

综合以上案例,可以发现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专业、多部门的参与。目前,在我国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有机的工作协作机制,缺乏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目前海绵城市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海绵城市建设中各部门职责不清、缺乏统筹规划和协调机制;二是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有效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通,参与方式单一。因此,应通过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建立统筹协调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强化海绵城市建设中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和信息交流。

3.多方协同治理现状与挑战

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主体均参与其中,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在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全过程中协调多方主体间的关系。由于政府部门不能完全掌握社会各方面信息,因此容易出现规划设计与实际施工脱节的现象,最终导致建设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偏差。此外,由于PPP模式的应用使得市场机制作用被放大,在PPP模式中,政府需要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大。在我国当前的发展阶段,PPP模式在政府主导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然而,由于PPP项目的参与方众多、利益诉求各异,PPP模式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四、基于价值共创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构建

1.多方主体识别与角色定位

基于价值共创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是在多中心治理理论框架下,对城市治理中多元主体进行识别和分析,强调多方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共同价值创造过程,其核心目标是实现多主体价值创造过程的优化。城中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考虑到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参与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政府是城中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的主导方,为市场和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市场则是政府与市场进行合作的平台和纽带。此外,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在参与治理中的作用[3]

2.价值共创视角下的利益共享机制

城中村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以政府、社会资本和村集体为三方主体,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监管服务等方式参与到项目中来,社会资本通过商业运营方式参与到项目中来,村集体通过土地开发与租赁获得租金收益。三方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但同时也都有实现自身利益的共同目标。因此,在价值共创视角下,政府、社会资本和村集体需要通过参与协商与沟通达成三方利益共享。利益共享的核心是政府与社会资本、村集体与村民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在此过程中实现政府和村集体三方的价值共创,三方价值创造成果共同分享。

3.协同治理的组织结构设计

根据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在城中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不同价值共创角色,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政府作为政策制定与执行主体,负责宏观层面的政策制定与执行,如设置专门机构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监督、协调与管理;企业作为项目参与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社会公众作为项目参与主体,参与具体项目。此外,社会公众还可以作为外部监督主体,通过参与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与项目评估,对政府政策执行情况、企业具体实施情况、社会公众参与效果等进行评价。同时,根据利益相关者在价值共创中的角色不同,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结语

城中村改造作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一环,不仅关系到当地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对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开发商、居民等多方主体的参与有助于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然而在参与主体中又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利益不一致等问题。因此,要想实现城中村改造中海绵城市建设多方协同治理,就需要加强信息共享与沟通,增强各方主体之间的信任;构建多方参与主体共同治理体系,发挥政府和开发商的主导作用;优化组织结构,加强政府与开发商之间的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协调各方利益诉求。

参考文献

[1]杨二亮,翟渺.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在城中村给排水管道改造中的应用[J].全面腐蚀控制,2025,39(05):150-153.

[2]刘冕.城市更新提速幸福生活加码[N].南昌日报,2025-04-18(001).

[3]沈明晶,王勇,肖俊.城市更新让生活更美好[N].襄阳日报,2025-01-06(003).

[4]王奕允.基于NbS的西安老城区雨洪韧性提升策略与设计研究[D].燕山大学,2024.

[5]曹秀茹.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在城中村给排水管道改造中的应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23,(06):167-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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