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的界定与防治的探讨
摘要
关键词
噪声污染、法律法规、广场舞、治理措施、个体差异
正文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噪声污染成为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噪声既是人类社会活动最普遍存在的环境污染因素,又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人体身心健康及社会和谐稳定,且噪声引发的广场舞、小区装修、交通噪声等常成为社会矛盾焦点,民众呼声一片。除受到环境背景、时间、噪声源等影响外,噪声敏感性还与人的生理及心理情况有关,噪声敏感性较高的人,如老年人、病人等,其受到噪声干扰后,在夜间等噪声背景较低、安静状态下,身体所受的害处也就越大。
一、噪声污染的界定
(一)噪声污染的定义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对环境噪声污染的定义是:环境噪声污染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噪声污染的主要表现有:声源不可避免性、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等。噪声的危害经常是以长时间、大强度的噪声折磨着人类,使其生理、心理健康下降。
(二)噪声的主要来源
中国城市噪声污染的来源包括:
交通噪声:城市内各类车、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产生的噪声,其在繁忙的交通节点、高峰时段交通噪声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主要噪声源。
施工噪声: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住宅楼、写字楼、基础设施建设往往附带有大尺度的噪声污染,尤其日常生活和施工期建筑噪声往往会让居民不爽。
生活噪声:例如广场舞、家庭聚会、大型活动等产生的噪声,已成为中国城市居民投诉的热点问题。[1]
二、噪声污染的法律法规与管理
(一) 中国噪声污染的法律框架
中国在噪声污染治理方面有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即中国防治噪声污染的综合性基本法,对噪声污染防治的基本方针、目标和实施途径做出明确规定,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源(如交通、建筑施工、工业生产等)噪声限值做出明确规定,对违法行为做出惩处。
《城市噪声标准》:环境保护部颁布,分别规定在不同城市区域(比如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时间段的噪声限值,同时对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等也规定得比较清楚。
区域噪声管理规范:不少省市和地区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区域性的噪声规定,如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制定相关更加具体、详细的噪声控制条例和投诉流程。[2]
(二)广场舞的噪声问题
广场舞作为群众性健身活动,其社会化特征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但同时也引发了公共空间的权利冲突。基于群体活动的客观属性,适度噪声属于权利行使的必然伴生物,但当音响设备产生的高分贝音乐持续至夜间时,导致了周边居民环境权与健身群体休闲权的结构性矛盾。这种权利冲突具体表现为:老年群体通过集体舞蹈实现社交康乐的需求,与城市居民对夜间安宁环境的合法诉求形成张力。根据数据显示,北京2022年噪声投诉中,夜间广场舞扰民占比达37%,其中老年居民因睡眠质量敏感更易受声波干扰。
制度层面,权利平衡已成为公共治理的关键命题。北京、上海等城市创新采用“分时分区”管控模式。日间活动声级限制为55分贝,夜间时段(22:00-6:00)则严格禁止扩音设备使用。这种梯度管控既承认了文化健身活动的正当性,又通过技术标准为权利行使划定了必要边界。广州试点“智慧广场”系统后,通过实时声级监测使合规率提升至89%,印证了科技赋能下权利冲突的调和可能。[3]
(三)住宅楼装修噪声
当前住宅装修噪声治理面临“规范悬置-监管失灵”的双重困局。
第一,法律规定有“先天缺陷”。《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7条虽然规定白天装修不能超55分贝、晚上不能超45分贝,但这标准很难实现。比如北京很多业主投诉,装修用的冲击钻实际噪音能冲到105分贝,但物业来测的时候只监测到瞬间的55分贝。法律没考虑到电钻这种突然性,强威力的噪音特点,也没有注意到相关的救济方法。
第二,执行起来“拳头打棉花”。深圳规定装修只能在早8晚6这个时间段进行,但实际操作中三大尴尬:①物业没执法权,看见周末装修只能劝,劝不动就干瞪眼;②环保部门要等举报才来,来了噪音早停了;③罚款标准还是20年前定的500元,对装修队来说就是挠痒痒。这就好比小区贴了"禁止停车"的牌子,但既没装地锁也没拖车,最后牌子成了摆设。
第三,好政策缺了“助推器”。法律规定要用低噪音工具,但现实很难实现:静音切割机比普通款贵一半,政府没补贴,公司为了保持利润,通常会选择普通款式;市面上工具也没有贴噪音标签,普通的业主想买降噪机器,却不知道如何去选。北京丰台区做过实验,给20家装修公司补贴换静音设备,结果投诉直接少六成。这说明不是大家不想守法,而是缺了实实在在的帮扶政策。
这些漏洞直接导致法律“悬空”: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去年每10起噪音投诉里就有4起是装修闹的,但真正处罚的不到5%,最后规矩就成了纸面文章。
三、环境和个体差异对噪声污染的影响
(一)环境背景对噪声敏感性的影响
不同背景下的噪声对人体的影响是不同的。在城市闹市背景噪声本身较复杂且强,相比之下人们对噪声敏感程度不高,而在相对安静的郊外、乡间等地的突然噪声会给人一种突兀的感觉,其对人体的影响将会更大,如在城中交通声、建筑施工声在人们看来已成为一种常见现象,但在乡村、乡镇的人对噪声显得较为敏感、受干扰程度大等。[4]
(二)夜间与白天的噪声敏感性差异
人们对夜间噪声比白天噪声的敏感。夜间是人们休息恢复的主要时间,夜间噪声污染会严重影响人们休息时的睡眠,影响人们的睡眠,从而出现失眠、焦虑症等相关病症;尤其是夜间城市噪声污染更加普遍。据有关资料显示,夜间噪声对于人类的心血管系统造成的危害比白天噪声的危害更大,诸如夜间汽车交通噪声、夜市喧闹声、建筑工地的早间施工等都会给居民休息带来极大影响,破坏生理及心理上的健康。
(三)个体差异对噪声的敏感性
不同个体会对噪声产生不同程度的反应,人的年龄、身体、心绪等的不同,在噪声的影响方面差别比较大。以老年人和生病者为例,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衰退,尤其是夜间容易被噪声影响,而生病的人,则尤其易受噪声的影响,例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等慢性疾病的人。相比之下,青年人或身体健康的人或一定程度上能够忍受噪声,但仍是需要付出一定身体代价。[5]
四、噪声污染的治理措施
(一)加强噪声源管理与控制
道路规划更细致:把住宅区和主干道隔开点,别让大马路紧贴着小区。再通过智能系统调整红绿灯,把车流分散开,别扎堆堵在居民区附近。
路面材料升级:现在有一种特制的沥青路,铺上之后轮胎噪音能少个6到8分贝,效果相当于把大货车的动静变成小轿车的。
增设隔音墙:高速路两边竖起3米高的专用隔音板,用的都是带小孔的复合板材,能把中低频噪音(比如大货车轰隆声)削掉15分贝以上。
立规矩:国家给工厂划了红线,居民区附近的厂子白天噪音不能超60分贝(大概像正常交谈声),晚上不能过50分贝。
换装备:强制企业用静音款机器,比如新型空压机,站在旁边听着就和家用洗衣机运转差不多声响。
上套餐:给吵人的设备戴“三重口罩”——先装消音器吸收高频声,再套隔音罩挡住中低频,最后整个厂房做悬浮地基,震动的嗡嗡声也能拦住。
新科技:现在城管用上了“声音照相机”,128个麦克风组成的阵列能像拍热成像一样拍出噪音源头。工厂里还装了24小时监测仪,数据直接传到环保局,哪个机器超标马上就能定位。
(二)完善法律法规与监管机制
强化执法:政府需要强化噪声污染源的监管,对违法者进行法律的制裁,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公众的噪声污染认知宣传,让其积极举报违法案件。
协同参与:社会协同参与的防治方式是居民、企业、政府在噪声防治过程中参与方式之一,例如,在噪声防控方面,对于广场舞的噪声问题,可通过社区与居民共同协商、社区制定噪声管理条例等方式使居民达成一致,并尽可能降低噪声扰民情况的发生。[6]
(三)使用技术手段进行噪声抑制
声波传导路径干预技术:对高强度噪声辐射区域(城市交通动脉、工业聚集带、大型施工场地等)布设声学屏障设施实现声能衰减。此类工程装置采用复合吸隔声结构设计,依据声波反射与吸收双重作用原理,可有效拦截中高频噪声的线性扩散。典型应用包括高速公路全封闭式隔音屏、工业厂房隔声围护体系等,其降噪效能普遍达到8-15分贝的声压级衰减值,相关技术参数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要求。[7]
声源能量控制策略:基于设备技术迭代的源头治理模式,推进低排放噪声装备的研发应用。建筑设备领域强制实施动力系统优化与隔振技术标准,交通运输工具执行NVH(噪声、振动与声振粗糙度)性能准入制度,家用电器建立声品质分级认证体系。通过改良机械传动装置阻尼特性、优化流体动力声学设计等技术革新,可使典型机电设备运行噪声降低25%-40%等效声级,相关技术指标已纳入ISO 3744国际声功率测试标准。[8]
五、建议与结论
防治噪声污染应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应从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面共同努力,首先,通过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建立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噪声污染控制体系;其次,通过技术创新、推进低噪产品及设施的研发和使用、减少噪声源的发生;同时,应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加强文明行为的倡导,共同营造安静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噪声污染问题是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质量的另外一个大问题。中国已施行了多重治理噪声污染的法律、行政和声学措施,治理噪声污染方法运用上还是有着许多的问题,噪声污染主要体现在对人们的生活噪声,比如广场舞和装修噪声等,导致出现了诸多矛盾。噪声的治理所面对的问题受环境背景、时间及人自身的因素的影响,治理噪声污染需要加大噪声污染治理的法律打击,增强民众治理噪声污染的意识,采取多方治理方法,社会和谐环境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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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爱英,郭怀勇.声屏障声学性能检测与结果分析[J].噪声与振动控制,2009,29(05):144-147.
作者简介: 张瀚聪 ,2004-2,男,汉族,安徽省蚌埠市,本科,研究方向:民法与环境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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