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主体协同治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困境及应对策略探究
摘要
关键词
多主体;协同治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
正文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空间已经像现实中人类的生存空间一样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空间,但由于网络空间的碎片化、无边界化等特点,使得网络意识形态遭受着海量信息的冲击,因此,要想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网络意识形态的新格局,就必须摆脱传统的治理意识形态的模式,探索新的治理之路,因此,本文就多主体协同治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困境及应对策略做出探究,以求为现实中的实践提供参考。
一、多主体协同治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发展趋势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是在社会治理的基础上又有着独特的发展趋向的社会产物。社会治理是指由执政党领导,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多方参与对社会事务进行治理的活动,治理过程具有整体性,治理主体多元化。而随着网络的发展,在网络空间中公众利益具有多样化特点,因此许多利益关联方凝聚共识、共担责任、协同治理。
1.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主体的变化
不同利益主体在网络空间中政治诉求更加多元,因此对领导权和话语权的争夺也日益激烈。各种社会思潮对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冲击致使网络意识空间的治理难度上升,坚持多主体协同治理成为大方向。在网络空间治理主体中,党把握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政府既对其他主体进行引导和管理,自身也会以参与者的身份来传播意识形态;社会公众人数最多,他们也直接反映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治理成效。
2.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主体功能的变化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治理主体相对于现实空间的治理来说,治理关系有所变化,党不仅要治理现实空间意识形态,更要把握好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话语权。政府不仅要监管各种信息,还要建立专门的政策制度来规制其他网络主体的行为。但由于网民数量众多,党和政府在网络空间的话语权被削弱,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社会组织既能够将相关方针政策传播于网民,又能够协助政府监督网民的态度和意愿,因此党和政府要客观审视社会主体的作用,联合多方力量共同治理网络意识形态。
3.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主体关系的变化
之前的意识形态是自上而下的单向传播,但人人皆媒体打破了这种传播方式,社会表达能力在不断上升,形成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网络话语生态格局。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网络空间成为了各主体利益交锋的场所,领导主体和参与主体、参与主体内部关系变得复杂,当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和政治主张一致时,将会推动协同治理,否则将会阻碍协同治理。
二、多主体协同治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现实困境
网络媒体平台拓展了意见交流的范围,参与度和广泛性直线上升。所有参与主体都学会用网络赋权来表达诉求,这就需要党和政府重新审视网络所带来的挑战。
1.网络空间的去中心化
网络空间的治理将空间治理的内涵和外延交织在一起,各治理主体的地位和功能也发生了变化,在网络世界中,参与主体的话语权都显著上升,网民评论时事的注重性提升,网络的主体结构有单中心变为多中心,然而由于网民的素质参差不齐,在一些事情上的舆论与党和政府倡导的意识形态内容不同,产生的去中心化现象增强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难度[1]。
2.主体利益的选择不同
互联网环境下的意识形态治理注重多个主体的协作,但是由于参与治理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要求和利益选择在治理中的话语表述与行动选择也不尽相同。一是因为互联网公司在追逐商业利益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会与党和政府所提倡的公众利益产生矛盾,产生一些不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言论和意见,这就不能对网民进行正确的引导;二是在海量信息的冲击下,人们更易产生差异化的利益抉择,并在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形成多元化的利益选择,从而影响到他们对互联网空间意识形态合作治理的意愿。
3.网民的无序表达乱相
大量的网民参与到互联网上,如直播、短视频、微信和微博等,反映出互联网的公共性在日益增强,但是网民们却往往缺少公共意识,很容易引起言语纠纷。造成这种言论之争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网民们在真实世界中根据自己的权势、财富、权威而拥有不同身份,但是在以言语为主要表现手段的网络空间中,认同的基础就变成了言语的内容与说服能力;二是网民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价值取向关注的对象、个人经历、评价标准等都有很大的不同,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三是受“信息茧房”影响,不同人群所获得的信息均经过了过滤,网络用户极易失去整体认知,沉溺于“一边倒”的观点中,导致了言语行为的失范。
三、多主体协同治理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应对策略
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主体因素是其核心,而治理主体之间的协作又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当前,学术界对于多主体协作的必要性已经形成了一致的认识,而在新时期,如何真正做到多主体协作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
1.树立协同治理理念
互联网在为网民便捷获取信息和表达观点的渠道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思想,如极端个人主义、消费主义等。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指出:“在网络空间的战争中,我们是否能够坚守阵地,是否能够取得胜利,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国家的意识形态和政权的安全。”因此要秉承开放共享的协同治理理念,协调好参与协同治理的各主体间的关系,引导各主体做出正确的利益选择。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构建健全的法律保证制度能够对社会团体和网友的网络失范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和抑制作用,从而促进网络的良性发展。应把重点放在加速网络空间意识形态领域的立法工作上。要依靠党和政府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和深化,使网络空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法可依。此外,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以法律为准绳,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行为。
3.构建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
加强对网络空间思想政治工作的认识,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在网络空间中保持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话语权,党必须紧密地考虑到网络空间本身的特点,坚持以问题为中心的原则,并根据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领域的现实趋势对其进行持续的改进和完善以提高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实效性。政府应该把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引导和规范社会团体和互联网企业等,让他们参与到合作治理中来,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管理之中;党和国家要加强对互联网用户的思想安全教育,培育网络用户的公共精神、社会责任感,增强他们对社会主义思想的感情认同。
四、结语
在新时期,多元主体参与的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协同治理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同时它是一种创新社会协作治理模式、达到现代化治理的一种有效措施。构建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共同体,是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多元治理的根本出路。因此本文提出可以通过树立协同治理理念、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协同治理机制等措施来促进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治理,以期为实践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樊荣,黄晓敏.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多主体协同治理:时代趋向,困境与路径[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 25(2):23-34.
[2]陶倩倩.新媒体视域下高校爱国主义教育探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23(10):70-72.
作者简介:冯靖轩,2004年11月,男,汉族,山西省忻州市,本科,研究方向中美关系研究;杨凯,1991年10月,男,汉族,天津市,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中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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