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物保护的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研究
摘要
关键词
古生物化石;文物保护;利用
正文
引言
古生物化石的价值较高,不仅仅表现在学术研究方面,在展览科普以及收藏等方面同样也具备突出作用,应该引起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在古生物化石研究和利用中,应该将其作为重要的文物资源,切实加强保护力度,以便促使古生物化石在得到充分保护的基础上,发挥理想利用价值,严禁随意损害古生物化石。因此,基于文物保护视角探讨古生物化石的保护与利用极为必要,管理人员应该从多个角度入手创造理想的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条件。
1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必要性
古生物化石作为重要的地质瑰宝,也是一类特殊的文物,是历史的重要见证,不仅具备较强的科研价值和文化价值,同时还具备经济价值,注重进行全面有效保护极为必要。基于文物保护视角进行古生物化石保护是关键任务,其必要性首先表现在古生物化石的稀缺性上,因为古生物化石是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且内涵丰富珍贵,在古生物学研究以及历史研究方面发挥着重要参考价值,如果缺乏必要保护,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损伤和浪费问题,则必然导致相应价值受损,造成相关研究无法进行,应该将古生物化石保护作为关键前提。
另外一方面,古生物化石的应用路径较多,可利用方式多样,这也是古生物化石作用价值凸显的必要条件。但是在古生物化石利用过程中,如果不注重有效保护,则容易产生不可弥补的损伤,导致其应用价值严重受损。基于此,古生物化石的利用和保护应该进行有效协调,明确两者间的关系,将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放在利用之前,根据不同利用路径和方式,选择相匹配的保护手段,促使古生物化石可以在得到理想保护的前提下,形成高效充分利用效果。比如在古生物化石展览应用中,因为面临的游客数量较多,且展览环境控制难度较大,容易导致古生物化石受损或者氧化严重,无法维系长期展览或者科普价值。基于该方面问题,就需要始终将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放在首位,对于游览人员以及展览环境进行全方位把控,消除所有不利因素,维系古生物化石的持续利用。
2基于文物保护的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策略
2.1全面清查
基于文物保护视角进行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时,首先应该注重全面清查了解古生物化石的保有量,进而明确保护和利用的目标,避免出现严重混乱或者缺失问题。在古生物化石清查时,地质遗迹普查摸排是关键手段,力求由此明确古生物化石产地分布状况,把握古生物化石分布规律,对于未来古生物化石的采集和利用进行预判,由此提供必要参考。与此同时,古生物化石的清查还应该重点关注现有状况,对于已经出土的古生物化石标本进行逐一登记,避免出现任何遗漏,确保各个展览馆以及研究所的古生物化石数量和在册数量相一致,严禁出现随意丢弃和损毁问题。为了达到较为理想的古生物化石全面清查效果,引入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极为必要,尤其是先进的数据库技术、二维码技术,均可以在古生物化石信息搜集和查验中发挥积极作用,便于形成完整全面的古生物化石资料库,确保后续保护以及利用工作有据可循,对于出现的缺损浪费问题也能够及时发现。
2.2价值分析和分级保护
基于文物保护视角进行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时,价值分析同样也是关键环节,要求明确古生物化石的类型以及利用价值,对于未来应用路径进行预判,进而便于制定更为合理可行的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方案。针对古生物化石的利用价值进行分析时,可以从科研价值、科普价值、经济价值以及文化价值等各个角度入手综合评估,进而对其进行合理分类,明确未来古生物化石的所有权归属,确定好古生物化石利用方式的同时,也可以将保护责任划分到人,避免出现保护责任缺失问题。具体到古生物化石价值分析中,明确各个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等级同样极为必要,以便有效匹配相对应的法律保护层次,确保后续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有据可循。对于古生物化石价值等级进行划分时,应该灵活运用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以及模糊评价法,确保每一个古生物化石都能够得到准确评价,避免出现价值被低估的问题。当然,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规范也应该同步完善,以便按照不同价值层次,提供相应保护等级,设定好保护方法以及处罚依据,力求形成较强指导作用和威慑力。
2.3完善行政管理体系
基于文物保护视角进行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的难度较大,往往需要多方参与,尤其是对于各个行政管理部门,更是需要积极参与其中,肩负起自身责任,为古生物化石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支持。一般而言,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主要涉及到了自然资源管理单位、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市场监督部门以及海关等行政机构,未来应该围绕着联合执法行动以及全面保护机制的构建,协调好各方力量,促使各个行政机构均可以有效参与,依托自身职能,为古生物化石的保护贡献力量。比如市场监督部门以及海关在自身工作中,发现古生物化石相关违法行为后,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可以申请公安部门以及司法部门的配合,处理过程中所需资料和依据也需要及时和自然资源管理单位沟通,并且最终将古生物化石移交给对口部门,促使其可以继续得到充分利用。在此过程中,往往还需要专家委员会、馆藏机构以及学术研究机构的积极配合,提供相应智力支持,确保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更为专业可靠。
2.4规范利用方式
基于文物保护视角进行古生物化石保护和利用时,为了促使古生物化石的价值得到充分发挥,往往需要规范利用方式,在保护的基础上优化古生物化石的利用效果。一般而言,在古生物化石利用中,应该遵循科研优先、分类保护的基本原则,在优先满足科研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利用路径,制定相匹配的保护方案,避免因为不规范的利用方式,影响古生物化石的完整性。在古生物化石的科普展览以及文旅项目应用中,因为不需要和古生物化石进行直接接触,可以采取全方位保护方案,对其进行立体保护,严格控制存放环境,消除所有不利影响因素。但是对于科研领域古生物化石的应用,因为需要进行修理或者试验检测,容易对古生物化石产生破坏,要求根据不同类型的古生物化石进行差异化控制,平衡好保护和科研的关系,尤其是一些不可逆转的操作,更是需要慎重选用。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文物保护的古生物化石保护与利用,成为凸显古生物化石价值的重要手段和原则,所有相关工作人员均需要将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放在首位,力求在充分保护的前提下,促使其得到合理规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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