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及对策研究

期刊: 环球科学 DOI: PDF下载

梁伟、蒋凯、李晶、谷思远

武警上海市总队,201103

摘要

近年来,随着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们也注意到了大数据的存在。通常,我们用大数据来形容一个公司所创造的结构化或者非结构化的数据,因为其具有巨大的数据信息系统,本文进一步阐述了个人数据信息泄露产生的危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应用策略

正文

1.引言

近年来,随着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们也注意到了大数据的存在。通常,我们用大数据来形容一个公司所创造的结构化或者非结构化的数据,因为其具有巨大的数据信息系统,因此,人们常将它和云计算服务联系在一起,通过大量的数据的整合和分析,以便企业制定更加科学的决策,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率。

现如今,大数据越来越发挥它时代的优势,其涉及的领域也是越来越大。例如,共享单车物流电子商务贸易网上购物平台等,各种企业正在利用大数据不断的创造新的发展领域,积极改善经营模式,顺应时代发展。自从有了大数据这个概念,不仅是国家和企业从中得到了发展,个人也在其中得到了很大的便捷,例如:大众点评,个人根据数据可以大致确定自己的消费,从而避免了盲目的消费。企业可以根据用户的数据选择,及时的对产品销量进行预判,从而避免盲目的经营造成损失。

2.个人信息安全概述

个人信息安全是指个人身份、财产的安全。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在享受其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个人的信息安全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危害。一些恶意的程序黑客,或者利用大数据整合公民的基本数据,泄露用户账户信息,使公民的信息完全透明化,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高速发展,利用网络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据公开信息显示,近几年数十亿网民用户的隐私被泄露,个人的财产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侵害。其被泄露的信息主要包括个人网络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社会人际关系以及日常生活基本行为习惯等。一旦个人的隐私被泄露,轻则财产安全受到影响,重则生命安全也会受到影响,因此,为保障互联网行业健康快速的发展,国家应该积极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到破坏,积极保障个人生命财产安全。

3.个人数据信息泄露产生的危害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信息遭到泄露,其产生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的财产利益和人生安全受到侵害。在信息社会中,一旦个人信息被恶意泄露或被恶意传播,会对个人人生和财产造成巨大的影响。例如,近年来比较热门“人肉”,最近一则消息震惊全网,女医生在游泳时和十几岁男孩发生冲突,男孩家长随后发动网民“人肉”女医生,女医生不堪压力,随后选择自杀。这个报道给我们惨痛的教训,无端的泄露个人信息,如果运用不当会产生不可逆转的结果。(2)大量的信息泄露造成信息失控的场面。今年震惊中外的Facebook泄露门事件,此公司因多达5000万数据泄露并被不法分子利用,最终不得不面临破产的结局。作为互联网行业的巨头,应该引导行业制定信息安全保障等一系列措施,而不是真的等到信息被泄露而不知所措(3)破坏正常的经济交易和商业活动运行。随着互联网+行业的不断兴起,越来越多的依靠互联网谋生,互联网线上交易在近几年当中极大的满足了人们的生活。例如,线上购物,不出门变可网罗天下之物,一些不法商户就会利用网站漏洞,进行恶意刷单,蒙骗消费者,从而影响正常公平的商业交易活动。(4)引发重大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事件。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兴起,引发了各国的信息战争。因此,打好信息攻坚战是信息化强国道路上的必备手段。一旦国家信息安全遭到泄露,将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毁灭性的影响。

4.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建议

4.1增强社会各方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个人层面上,社会公众应当积极顺应大数据发展潮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努力学习有关大数据的知识,提高个人安全防护软件使用能力和信息真伪辨别能力,在日常生活尤其是网络生活中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发现不法行为应积极向有关机关举报。企业层面上,企业尤其是与网络有关的企业作为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搜集、存储、使用和传播的主体,要注重加强企业成员道德和法律意识建设以及企业内部信息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安排企业经营活动,互联网企业应加强自身规范制度的建立,构建合理的互联网或APP使用条例。政府部门层面上,尤其是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部门,因为其特殊属性,应该积极组织有关的个人信息保护知识普及活动,借助多种平台如网络、电视、报纸等宣传普及信息安全知识,并加紧制定出有关的规章制度,对侵害公众信息安全的不法行为进行打击,引导社会形成一个尊重个人信息安全、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4.2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重视执法

一方面,我国需要建立一个更加完备、更加符合我国国情、更加展现时代特征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体系。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我国可以学习借鉴欧盟、美国等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如欧盟的GDPR(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美国的《公平信息实践》

FIPs),结合其实践经验和我国的情况,梳理与分析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共性与个性问题,为当今个人信息保护中出现的争议较大和难以处理的问题提供经验借鉴和解决路径参考。考虑到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的跨时空和超国界的特点,我国需要谨慎考虑本国立法与美国、欧盟等外国在法律条文上的相关性,在确保立法具有我国特点的前提下,更多的使法律符合国际的一般要求和规范,使我国的信息保护立法做到与国际社会立法相接轨。另一方面,我国还应制定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把个人信息保护从间接层面转向直接层面,正确处理好新法与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与其他法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的关系,打破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不成系统、过于零碎、操作性不强的尴尬局面,补齐当今法律体系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客观存在的诸多短板,促进我国建立一个全面的法律体系。

4.3完善大数据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大数据时代下的各种信息数量庞大、难于管理,且价值密度在不断增大,各类相关主体都需要树立风险意识和发展意识,构建完善的大数据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以技术层面上的创新来实现大数据和公民权益保护的协同发展。具体来说,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安全评估、风险分析和安全防御四个方面,完善现有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也应该从这四个方面来进行,如建立一个覆盖全局的数据安全体系、学习先进的安全技术、建立动态的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持续改进的管理方法,进一步改善安全防御的功效,为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安全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撑。就国家来说,相关部门应该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加快各省、各地区之间的联系,积极推动各地互相合作,加强联动,形成一个覆盖全国的完整独立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这有利于政府部门对于信息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更好地服务人民。

结束语:

总而言之,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促进了整个社会蓬勃、快速的发展。随着大数据的不断应用,我们越来越感受到大数据为我们带来的便捷。也让更多人从过去繁琐的抽样调查中解放出来的同时,还能享受大数据所带来的准确的数据。但同时,我们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大数据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让大数据更好的为人们服务,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值得思考的。

 

参考文献:

[1]]党振兴.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现状与保护[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2(04):14-22.

[2]]姜承宏.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与检视[J].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20,34(04):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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